close
他把我的腳當停車場
現代的社會真是什麼人都有耶
開車撞人後 還裝得很誠懇還裝可憐 才沒報警
談到賠償金也裝窮裝到一個境界
我只怪我沒見過世面
談合解的名字才一簽完
什麼事都怪到我身上 我只是好好的過我的馬路而已就被撞
他還打電話回去嗆我爸媽
只能說算我衰 我在乎的真的不是錢 只是一個誠意而已
我應該要把我的簽名搶回來撕爛 把一千五丟給他 丟下一句 『 x! 等著被告吧你!』
誰叫我氣瘋了 居然忘了這麼做!!!!
在這邊要跟大家說~~
無論是被車撞 還是撞人
不管有多小的車禍
一定一定要報警 請警察作筆錄
不然真的到時後衰的還是自己
尤其在路上看到有個李宗隆開著車牌3380-DF的白色廂型車
更要小心 因為他真的很白目
祝大家在路上行走平安 行車也平安
DK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